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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传达学习《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03 10:18:23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这个《意见》。这是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部署,向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政府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态度,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意见》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要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文件内容等进行系统解读,依托各种媒体做好《意见》宣传,进一步提升各方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相关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制定好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意见》提出的节点目标,结合各自职能和分工安排,牵头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要点,把《意见》的“设计图”变成“施工图”“责任书”“动员令”,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三要完善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与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推进与衔接机制,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推进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事项,要按程序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四要做好《意见》落实的组织保障。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构设置等,为《意见》的落实提供人、财、物等基础保障,确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局领导班子成员贺化、甘绍宁、何志敏、廖涛出席会议。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和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知识产权报 通讯员 潘轶)